易傳至今,注說不一; 漢宋各異派,儒道不同宗,遂致議論紛歧,爭持齟齬,徒亂人意,何裨聖經?今茲講易,務求闡明微言,表章至道; 不執于宗派之習,不徒為同異之求; 即令漢宋諸儒有所卓見,能探經旨,不睽經義,仍可互相引證,期其貫通; 無問其人,祇徵于是,則于聖人講示之後,又可多得研究之助云爾
是五行必賴土以成物,亦猶人物必賴中氣以為生;其義同也。
如河圖中五,視為後天之數,則屬五行土之生數;若視為先天之氣,則屬中極之氣;故由河圖一變為洛書,僅留此中五不移;由河洛一變為八卦,則連此中五亦隱;所謂:「易無體」,即隱此中五;而將土之成數,暗附于四方,與洛書同;此皆示中極之地,為先後天中氣所在;而先後天所以變,而不离其宗;生化,而不失其本;皆賴有此中五也。
故天地之差止五,而大衍與天地之積之差亦五;此五彼五,與先天之中氣,後天土之生數,皆二而一也;
能通而一之,始能明生化之源,造化之機;天人之道,道器之途;莫不豁然貫通焉!夫子講義,特提出此五,以為讀者告,其旨至深切矣!
先天之氣,無形無名,因其動靜而後生成五行;故生之數五,成之數五,合為十;
猶先天之一也。先天之一分為十,又分為陰陽各半;更由其生成次序,分為生成各半;故生之初為一屬陽,其次為二屬陰;其次為三為四為五,以奇偶而分屬陰陽;皆生之數也,然生者初見之氣,必賴成者而後成物;
故初成者六,屬地陰;其次七,屬陽;其次八九十,亦以奇偶而分陰陽,其次序恰與生數相得;故一與六合,二與七合,三與八合,四與九合,五與十合;
而其生或成,亦以陰陽各得其一為序;故一六為水,則陽生而陰成之;二七為火,則陰生而陽成;其下木金亦然。至五與十,又屬陽生陰成;
則陽占生者多之,陰居成者眾;以此為後天生化之大則,即必先陽而後陰也。
此生成之次序共五,而陰陽不等,其意實為深微;果將此中數提出,而不與四方之數並列,則陰陽始平。
土雖為五行之一,且居生成之終;卻能獨承先天之氣,而為後天之根;其兼備五行之數,合陰陽之德者,實有自也;
故自五行生成之後,其數已定,其量始明;而其為二氣之差,亦恰此五;因其兼備先後天之氣,而包含陰陽之德;恆能齊所不齊,足所不足;而在後天之五,等于先天之元氣;
作陰陽之中樞,物所資生,人所資育,初無限量;故在河洛之象,獨以之置于中央,而不與他數並列。
且陰逆陽順之序,他數皆易其次,獨中五之次不移;明其為後天之極,即先天之精也;
以數量言,屬後天者,本有多寡之殊,輕重之別;在先天則無殊無別,以皆一氣也;
後天之異,而必求其同,則亦唯此五是賴;其所差者亦恰是此五數,果欲齊其不齊,足其未足,亦唯以此劑之;
此由後天觀測者也,苟明乎五行生成,原由二氣之有多寡輕重;若其無也,則所生同一物矣!故所生之異,在乎數之不同;而其不同,即所差之五;#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