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陆宗舆编著的易经证释(二)
要知五行之分,固在氣之分合,生化之原質;而其用則在于生制之性,以後天生化,非二氣之合,不能成其生;非二氣之變,不能成其化;五行之性,有生有制,而後見其功用;
故水遇土則塞,遇火則克,遇金則悅,遇木則竭;金火土木亦然,各有所生,有所制;則各有所愛,有所畏;于是展轉推衍,以盡其性,而成其德;
于是萬物以生以育,以化以滅;循環往復,莫可究詰;于是造化之功見,而世界以立;為盛衰因果,繁枯消息;以竟二氣分合之用,而達天地生成之德;皆由此生制而來者也。
故其氣往來不息,其數乘除不盡;其為萬物稟受之本,生死之機;禍福吉凶之源,妖祥順逆之則;無巨細、遠近、多少、美醜、之倫類,必皆緣此以為例;
無賢愚、老幼、動靜、之性情,必皆因此以為範;故天地以之成度,人物以之成紀;世界以之成用,宇宙以之成法;神鬼以之成德,形氣以之成行;上下今古,精粗巨細,咸在其生制之中;
而後數命以成,氣象以明;智者察之,以為通道;愚者順之,以為安生;聖人著其象于卦,示其用為易,以立為教,而詒天下後世,是易之所述,本于河圖;而其所擬,莫外于五形生制之例;此凡習易者所當先知也。
蓋易之卦,雖始為八,終為六十四;而其本,則兩儀也,五行也,及其分合與生制也;
故卦有性,不外陰陽;卦有德,不外水火木金土;卦有用,不外五行生制;二氣分合,以此卦象全演自河圖者;
而卦納甲、納音、納辰、各例,尤為推五形之制,而盡其用;本二氣消長,而竟其功;至詳且明也。此習易必先習河洛圖,而明卦必先明納甲、納辰,納音者,良有以也。
五行生克之理,由于氣之分合;氣有消長,則用有生殺;以後天生萬物並生,必有所制;否則獨亢,反生為害;故有制使之不亢,而後成其生化;
如水得土,則無汎溢之害;火得水,則無焚燎之災;而後水火之用見,利多而害少,故物得其益;此造化之妙用,亦本氣自然者也;
河圖之象,以當相生者相接,相克者相對;而明其承制之義。知其對偶,非仇則愛;蓋相當不讓則仇,相得有合則愛;即以剛柔為辨也。
剛遇剛則仇,柔遇剛則愛;故其承制,皆以相克而成其用;如水與火,木與金,皆得其所制為助;以其克之,所以助之;雖抑其勢,實成其道;故相對若仇,而相得為婚;其成生化,全在于此;
故五行之運用,必合其生克之情而後見;河圖如是,卦象亦然;八卦之位,亦以對偶承制而盡其用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