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者伏羲八卦之序是也,伏羲八卦為各易根本。無論何易,皆由其序而推衍之;故連山、歸藏、周易三者,其所宗皆同;
即本宮本卦,及六日七分、十二辟卦之序。亦自伏羲卦序所變,初無異也;其所異者,為其用耳。
用者合于時宜,孚于人事;本于天道,翕于鬼神,而無間隔也;
故夏有連山。商有歸藏,周有周易,時之殊也;
有天地之序,日月之度,歲時之歷,人物之生,幽明之道,不相侔者,則卦用以變;
故有本宮、本卦、六日七分、辟卦之異;及夫納甲、納辰、納音、運氣、占候之差也;
蓋卦以象物事,物事不一,則卦用不同;而卦之為卦,仍止六十四;其應于變者,唯有異其序。序異則用殊,雖卦同,而為象不同;
故各序皆有其象。以致其用,非重復也;亦別有他易,而異于伏羲文王之制也;
制羲之制最古,時世簡樸,事物純省;故為序者少異例,以不用也,遞降而時移世易,物繁事多,則必推其變,以窮其用;
而後序之異例日加,為易亦日眾,此自然之理也;苟有賢者,能通其變,則卦序猶可推衍之以應于用;亦如文王之變連歸為周易也。
故周易;文王之制,周代之作;為孚有周政教之用,應當時事物之變也;
三代之政教極于周,故夫子刪訂以周易為主;周鑒二代,崇五帝;明周之作,即足概以上之制;取周易,足以窺各易之用也;
然周易之序,序周時之政教,即足概以上之制;取周易,足以窺各易之用也;然周易之序,序周時之政教,應事物之變者;以後有所傳者、亦可輔周易而廣其用。
非僅限于周易也;故于各序之列。有由來者,亦宜習之;以廣易道,而神變化,此固夫子之微意也。
本宮之序,以乾、坤、坎、離、震、巽、艮、兌相對之卦次;
如乾本宮卦,一世為姤,二世為遯,三世為否,則變于坤,四世為觀,五世為剝,皆坤卦所變;六世游魂為晉,則乾附于坤;七世歸魂為大有,則乾反于乾;
自本卦至三世,屬本宮所變;自四世至五世。屬對宮所變;六為附于對宮,故曰遊魂,言在外也;七為返于本宮,故曰歸魂,言歸本也;
此本宮之序例,以本位與對位,相生相變,次第以成;七世而終必有始,往必有復;故三變而易對宮,七變而還本位,與其本卦成一宮;
八卦雖屬一宮,已見交錯往還之象;非純一宮卦也。
蓋既有生化。必有陰陽;陽合于陰,陰交于陽,生化始成;陽還于陽。陰還于陰,循環始見;本來天地萬物生化,固如是也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