卦之變化。自其本宮所生者。則其本氣所變也。自他宮生者。則間他氣所變也。
如乾宮卦。自乾所變。若坤宮有乾卦所生者。則二宮之氣共化也。八宮皆相通。
唯乾與坤。離與坎。震與巽。艮與兌。皆相對。半屬本宮。半屬對宮。以氣之相當。而變之必至也。
如乾三變則受坤氣;四變以下。皆坤卦之來化。此定例也。
唯最末仍返本宮。以歸于本原。明氣化之終歸始也。此本宮變化之序也。方圓各圖。則以卦為主。凡其卦之氣屬某者。不問其宮。與各卦同序。
如乾卦凡屬乾者。不問在乾宮與別宮。皆列于一序。交錯各宮以成卦序。
因天地之氣。流行八方。本無界限。氣之所至。則卦象見焉。以此可氣之周流。不限本宮。而天地間之物。不出兩氣之生化分合也。故豎之則成行。橫之則成列。圓之則成環。方之則成塊。氣之所至則成形。象之所見則成物。初無可泥也。不過行有度。至有紀。不相亂耳。
故卦相象錯綜。氣數往來。天地之大。萬物之眾。無一非所生化者。則無在不有其氣也。
觀乎伏羲卦象。知氣之所化。而萬物生成。知氣之所行。而萬物消長。氣至有象。氣行有序。象徵其物。序徵其數。高下大小。遠近來去。莫不可徵。則天地人物。生化變易。莫不可知者矣。
故曰卦象。言卦以象之也天地尚在象內。況其下者乎。故物物事事。有名無名。總在卦中。就象驗之。無遁情矣。故易者通天地之造化。明天下之亹亹者也。
亞聖講述-----孟子
易象莫先于伏羲之卦。由八而六十四,綱舉目張,條分縷晰;有體有用,有正有變。其體不見而用昭,其變無盡而正一;
必從其生自化,而求其推移之跡;必由其所位所行,而求其氣數之類;
非一覽可盡者也。奇正錯綜。參伍變化;其義詳于象,昭于辭;
而引申于傅,不待贅述;茲所欲為之言者,卦象之所自成;伏羲文王之易之所自異而已。
夫卦而言象,有所象也;非為物象,物不可盡舉也;非為事象,事不可盡稱也;蓋象夫氣化。而仿于天地造化之機者也;
天地造化,無大小多寡,莫不出入于機;機動則生,機轉則化;機散則消,機靜則息;皆依于大氣,符于真宰;而包乎萬物萬事,立于至中至一者也。
故卦有所始焉,始于太極;有所仿焉,仿于河洛之圖;
皆自上而下,自一而眾;自神而形,以少御多;以虛類實者也。卦名虛也。卦象少也;
虛則所類不滯于物,少則所徵不失其中;
故易之道,神而明;易之用,大而化;非聖人不能知其故,而立其義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