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後世諸易之所本也。此卦象之名先天。與文王之名後天者。一屬體。一屬用。一屬成則。一屬變例。其同異自其序可見者也。
夫伏羲既立卦矣。寧不盡推其變而極其用哉。則由為時太古。文字未傳。初無遺者。後之可考者。有連山歸藏之易。即文王所資以作後天卦序者也。卦本無異。以序而異。伏羲之卦。留其本則。而文王之卦。通其變例。其用不同耳。
然卦始自伏羲。則習易必先成則。以探其本。本達而後可言用也。
故卦之用。必從文王。而卦之習。必溯伏義。伏羲之卦為後聖所採。以製作文物者多矣。其氣所象不易故也。
物有生化。氣永存也。物有成壞。氣常在也。故言物不可盡。言氣則有度有紀。伏羲之卦名先天者。以依于氣而先于物也。非太極之先天也。
伏羲之卦。既屬先天之象。則其卦所象。為氣而非物。其繫物名者。多後人為之辭也。
且卦少物眾。不可以物象者。則別名之。要皆非伏羲所名也。不獨六十四卦如是。八卦亦如是。故為天而名乾。為地而名坤。者。卦象氣者也。天地者。象物者也。乾坤者。
別名者也。別名亦有其義。為指事或會意。物名則象物者也。如巽之為風又象木。離之為火又象日。皆一物不可盡其象。而後名之以巽以離。然巽與離之義。不訓為風木及火日也。
是則別名非象物者也。且古人尚有他名者。至文王始釐定今名。以其知者眾。而含義廣也。故習易時先知其名。與卦有同異。不可執名以求之也。
欲明卦之象。必求象之變化在爻位也。或陰或陽。必自其卦爻求之。始得伏羲之卦義也。伏羲之時。初無文字。所具者卦爻之畫而已。以畫之進退升降。知氣之消長往復。以畫之變化遷移。知氣之生成同異。故習之者。必列其卦爻以按之也。
伏羲卦序以八卦為綱。每卦屬者共八。明自其本卦所生化也。然每卦之間。有連貫之氣。非截然獨立者也。
如乾坤之卦。固相連而成變化者。非祇在本卦綱下也。其他亦然。故必會通而求。則其序可見。
此八宮之外有圓方圖二者。以其連貫生化自成方圓。象天地之氣自相統屬也。圓者象天。方者象地。方在圓中。象天之包地。
其卦則象天上地下之物。及天地間之物也。象其氣之周流終始。非限于何物也。故觀伏羲之卦。先八卦之變化。次六十四卦之推移。次六十四卦本宮之序次。及方圓各圖。以求其所以生化之跡。
以驗其所由周行之氣。因以見天地生成之序。人物生化之次。皆可明瞭。則于伏羲作卦之意已知。而全易卦象之義可得。既得其本。再求其用。既得其則。再極其變。而後及于文王之卦。其終始可一覽而盡矣。是則習易者所當知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