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河洛之數,陰陽相對,奇偶相生;皆示物之所生化,氣之所流行;而明天下之大本也。故卦象之,以畫示其數,以卦成其名;
雖氣之不可見,而數之多少可計也;雖物不可形,而卦之大小可名也;
故立卦,而萬物萬事皆自卦中出;天地尚不外是,況其下者乎?故卦者卦也,言以一而卦眾也;
懸則以測物,謂之卦;卦立,則物物事事皆得依則以測之;故能周知無窮。
八卦之序,乾一、兌二、離三、震四、巽五、坎六、艮七、坤八;
自乾至震,自巽至坤;分為左右,而仍成圓形;以二氣之往來相續,循環無已也。乾坤對列,六子成行;以明陰陽之有所屬,而升降之有次也。
故一二三四之序,乃位次也;必求于象之變化,始見氣之進退;
如自下而上,則震者坤所變;自上而下,則巽者乾所化;其序不同,亦相當也。
蓋陰陽二者,往來不已,初非泥于一地也;升降有時,初非限于一日也;故時位不同序,升降往來不同道;
消長進退不同途,各以所宜而自至焉。卦象亦如之,故以兌次乾,言兌之上既復,即歸于乾;
以巽隨乾,言乾之初初變,即成為巽;一來一往,一進一退,各有序也。由兌溯離,可見其升之道;由巽推坎,可見其去之途;
其相次亦有定也。坤之與震艮亦然,不可泥一二之序,而執于一偏;必通各象之形,而尋其所至;此八卦位序所賅之義,實至精深也。
陽之進者,為陰之退;陰之長者,為陽之消;此易見者也。皆定于三畫,故有多必有少,有減必有加;
其象所具,則數之所計也。
故坤納艮之陽而變震,震之初爻,即乾之下;
乾氣初見,坤氣即潛;此震卦之象,示由靜初動,由陰生陽之機;
其象既明,其氣亦昭;觀其所變,即得其所示之義矣!不獨震也,餘卦皆然。
故來往有途,進退有道;以成環行,永無斷絕;此始彼終,非真始終也;
為便于紀錄,謂之始終耳。如春去夏來,秋往冬至;此一歲之始終,為紀歲也;
實則冬去春復來,日月何嘗有所始終哉?彼八卦之交遞亦猶是也。故泥其跡則不達,通其意則皆知;
氣行無垠,數至有紀;必旁通各象而會歸之,方得聖人立卦之心,與河洛圖書相合之義耳。
夫卦之用以測物,必自物之既生始;物物事事所自生成者三,天地人是也;
故卦之爻三,既仿河圖中之三五也。然生成必自二氣之合化,孤陰獨陽不克生化也;
必合陰陽,而後生成之功始見;必列陰陽,而後事物之情始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