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象天。于天之名外。別名日乾。象地。于地之名外。別名日坤。示不止象天地也。故別稱之為乾坤。他卦皆然。不可以名泥其象也。故曰象不曰物。猶之二氣。不曰氣。曰儀也。
凡物之生成。皆有其氣數。則有所象。象何卦者屬何類。其多不可盡述。述其易見聞而名之。而恐人泥于名物。乃別名之。又恐人之不能推演其象。乃別述卦象于傳。雖所舉較多。實未盡也。
且天地間事事物物。生化無盡期。則分類無盡數。名不盡名。紀不盡紀。由其化合而得者。則自其所合之象合之。
由其化分而來者。則自其所分之象分之。此在人之推之也。
如八卦之象。固以天地水火風雷山澤之物名之。而八卦有分合而成者。則將自天地水火風雷山澤之分合而象之也。
推之至六十四卦。三百八十四爻。各有所象。有所合。有所分。有所變化。其所得之事物。亦自其象推之。無不知也。
故易象以簡象繁。以少象眾。由其本推之。可無盡也。夫乾坤之名。與六十四卦之名。名其象耳。不可泥于物。物不止此名。而象則同。
如陰陽之為物。可千萬以至無盡。而象同于兩儀。五行亦然。九宮亦然。凡同此氣數。同此生成者。皆同此象,或事或物。或隱或顯。或神或形。或過去。或未來。皆同在象中。皆得推而類之也。故象者象氣數也。非象物。物從而象之耳。故在之卦曰乾曰天。不過名其卦而舉天以象之。非謂以象天已也。其他皆作如是觀。
伏羲六十四卦講義
宣聖講義-------孔子
伏羲作卦。以象天地萬物。而自無之有。自始至終。無不包舉。所制卦象。初不必皆有其物也。而物之生成者自合焉。初不必皆有其事也。而事之遷變者自孚焉。
蓋本于氣化而推之也。合而言之。則卦有物。分而言之。物自物。卦自卦。且卦簡而物事繁。一卦不止一物一事也。
故言物以象卦。言事以名卦。為自未達本。不可盡也。必由卦以象物以名事。而後推之無盡。所謂由本以及末也。
伏羲首制八卦。以象天地水火風雷山澤。而天下之物與事未可盡也。乃重之以極其變。變之以通其化。變化既生。其用乃宏。而八者重之為六十四。六者重之為三百八十四。此皆本于八卦之變。三爻之化而成者也。
卦雖盡于六十四。而卦之用未盡。爻雖盡于三百八十四。而爻之用無窮。以其變化之率言之。則適止于六十四卦。三百八十四爻也。
蓋卦之為象三。以象天地人。各有陰陽。乃重之為六爻。六爻者體用俱備。陰陽咸具之卦也。故卦成于六爻。天地人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