伏羲八卦講義
宣聖講義-----孔子
伏羲畫卦。始于太極。已見前講。所畫八卦者純本太極陰陽並行之象。
及河洛五行九宮之圖者也。太極之陰陽兩儀。非同等同類各據一方者也。
非守位不移者也。非分行不侔者也。其生也有序。化也有次。交也有多寡。行也有往復。一消一長。一降一升。非劃然兩截也。一盈一虛。一錯一綜。乃合而有得者也。
故自陰之始。至陰之終。陽之消。至陽之息。皆遞為加減乘除。
而象其氣之上下往復。皆序為東南西北。而分其數為奇偶盈虛。
故其名有等。位有級。類有大小。象有經緯。以成其變化。而賅天地萬物之始終者也。
故兩儀遞分為四。四象遞變為八。八卦于是成象矣。合之河洛亦恰同。
河洛之圖。由天地之數成五行。由五行之位變九宮。五行除中央則仍四象。九宮除中央則仍八卦也。
中央者太極也。八卦以中央為虛。故列八方而虛其中。實則中央太極仍自在也。
八卦之象。本于太極。合于河洛。而象天地萬物之生成變化者。生成無盡。變化無窮。八卦之用亦無垠也。
易傳曰神無方。易無體。此即指八卦之虛中位也。
中為太極。元氣周流。主之者神。行無定方。太極為體。八卦成用。太極既虛。故曰無體。
此八卦既立之後。用其變化。而至無盡。雖曰無體。體見于用。猶神之無方而無不在也。
夫伏羲作卦之始。初無文字。卦象則象形之字也。其命名也。即象物之名。
故為乾象天。即天字。天之古文。即如卦之象。象陽氣之聚于上也。
為象地。即地字。象地之形。地成于山水。其左為山。右為水。後人其狀為地也離為火。即火字也。火為旁實中虛。如後人變為火字。或作。仍象也。
為坎為水。即水字。象水之形。後人變為。仍象也。
為震為雷。象天下之電光流照。即雷字也。後人變。仍象所化。
為艮為山。象山在地面。高出于土。即山字。後人變為。有作者。仍象也。
為巽為風。又為木。象風行天空。木枝葉分披。後人變為。或仍象也。
為兌為澤。象水之在澤。如湖沼之類。後人以其從水出。變為。象水之瀦。而後流之意。又為說言。象舌動而口啟也。
此皆最初之字。象形者也。雖以去古久遠。遷變已多。不盡相同。而其意仍在。且坎離二象。仍如初也。
坎之水。離之火。其象既似。其數亦同。則一覽可知者矣。
因水火二者。陰陽之樞紐。天地之運用其自然之象。永古如斯。則字象亦不變也。況八卦明氣與數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