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五行说:五行之说、见于洪范。洪范五行以正五行为主,曰水、曰火、曰木、曰金、曰土。言太空中之气化,非实质之物也。后人以干支、四时。方位、卦位、五常、五味。均有相通之理。联成一气。其用至大。故称大五行,尤以术数家多用之。
五行与干支 地支立名的含义
文/李宋恭(台湾)
水、火、木、金、土本为阴阳雨气复合之五种功用气化,其性浮动,又各分为阴阳。水分壬癸、火分丙丁、木分甲乙、金分庚辛、土分戊己,以成十天干。甲、丙、戊、庚、壬,表阳。乙、丁、己、辛、癸表阴。凡此先天浮动之气化,降为后天作用之气化,是为十二地支。水分亥、子,火分已、午,木分寅、卯,金分申、酉,土分辰戌丑未,子寅辰午申戌为阳,丑亥酉未巳卯为阴。就干支自身言,干支又各分阴阳。大五行说:五行之说,见于洪范。洪范五行以正五行为主,曰水、曰火、曰木、曰金、曰土,言太空中之气化,非实质之物也。后人以干支、四时,方位、卦位,五常、五味,均有相通之理,联成一气,其用至大,故称大五行,尤以术数家多用之。
一、水有八:坎為真水。辛申金者,水之正源。甲、寅。巽木者、水之别源。辰戌土,水之隄防也。巽木与坎水同宫(同根少阳)。水滋木,而木亦能引水,思酸(木味酸)而津液生,伐木而泉源涸,故木為水之别源,水无土则滥,必藉阳土以蓄聚。申為水之生气,辰為水之归气,水又与火互根。无火不能生水。寅為火之生气,戌為火之归气,故寅戌亦為水。是一水具四行之气者也。
二、火有四:后天离為火,為先天之乾。坎為水,先天坤位。乾為阳,坤為阴,同根太极,离為真火。乙木者,火之所丽以為明,丙為太阳之火,壬為水中之火,火固与水互根者也。
三、木有三:震為真木、艮土者,木之根。已火者。木之燄也。
四、金有四:兑為真金,乾阳金亦不变,金喜丁火之鎔,亦喜癸水之泽也。
五、土有五,坤与丑、未皆真土,水与土同源,土旺则生金,故癸、庚皆為土也。
以上為五行蕴奥,乃先天之气,专用之以办地之大小贵贱,大而建国立都,小而乡镇填宅,其用最大,故曰大五行。
反五行:五行有生有克,反生反克。谓之反五行。反生之说。见于十翼。说卦传“震為雷,其于稼也為反生”。反生之物,实不仅於稼也。凡物,包括人在内,无不反生,惟稼為易见耳。如五穀种子,种于地下,先生根须,吸收土中水份营养,供其种子发芽生技长叶。根须本由种子所生,而根须反吸收水份营养.供其种子生芽长枝,由我生而生我,即是反生。乌鸦反哺,人老了由充女奉养,皆反生实。
五行:生、克、制、化。
大五行说:五行之说、见于洪范。洪范五行以正五行为主,曰水、曰火、曰木、曰金、曰土。言太空中之气化,非实质之物也。后人以干支、四时。方位、卦位、五常、五味。均有相通之理。联成一气。其用至大。故称大五行,尤以术数家多用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