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傳至今,注說不一; 漢宋各異派,儒道不同宗,遂致議論紛歧,爭持齟齬,徒亂人意,何裨聖經?今茲講易,務求闡明微言,表章至道; 不執于宗派之習,不徒為同異之求; 即令漢宋諸儒有所卓見,能探經旨,不睽經義,仍可互相引證,期其貫通; 無問其人,祇徵于是,則于聖人講示之後,又可多得研究之助云爾
六者為陰數始終之數,在成數為始,在用數為終;陽始一終九,陰始四終六;展轉相合,皆為五;亦即中數所寄,中氣所存也。一四同行,至九六相交;莫非五數,以明中氣之無不通也。
五行之數,固如上述;先天後天各殊,即其方位,亦有此異;當五行之初見于數也,雖有南北東西之分,實則所指屬虛空之象;
如以中國論,自當北為水,南為火,木居東,金居西,而土在中央;若合天下言之,則有不然;
蓋赤道南,則反其寒熱方位矣!此理原易明,蓋所云方位者,為其氣之所宜也;今以土為本,土之所在,當以大陸屬之;
則凡赤道以北,大陸為多,而南則少;故當以北溫帶為中央,而順是以次南北焉;若果赤道南之大陸,則正與北反;即宜以南之北,當北之南,而反其五行之位。
蓋河圖五行,本無定方,僅有定位;上火下水,左木右金;若在北溫帶,則下為北,上為南;若移南溫帶,則下為南,上為北;
此固就所居地而定,不過水與火對,金與木配,乃不易耳;
更推言之,水雖居北,而中國北方皆陸;火雖在南,而中國南方多水;東方亦為水居,西方則多高地;是即按之吾國,亦難以物質求之;
況水雖屬陰,而根于陽;火雖屬陽,而根于陰;是寒熱亦未盡水火之体用。
木在山多,金出水內;東海無森林之地,西陲少金石之丱;則東西以配木金,亦非一定之理;故五方云者,乃就氣而言;
就先天之氣言,與一歲所合同;初非一一按之實物也。
不然,春溫秋涼,冬寒夏熱,皆氣之變耳;物或隨之或否,不得以物執其說也;然若謂此言無定,而不信五行之說,則不可,蓋五行正同于二氣,無地無時不見之,其分別亦至明晰;
如水之流下,火之炎上,與春夏之溫熱,秋冬之涼寒,皆一定不移者。雖至何地何時,仍可驗者;故其分別,得氣之殊,成象之異;實有至理,毫無可疑,不過學者宜會通其意,勿泥其辭;
貫徹其精,勿執其表;則天地之大,日月之明;山川之遙,草木之庶;無不可候其氣數,而得其類別也。
故言五行,重在其生化之功,而探研生克之理;以求其象數,通乎天道耳。近世科學漸已近于是理之討論,果假以時日,讀吾中土之書,精以求精,自有會歸一途之日;
蓋五行之說,乃古人探本生化之源;格物致知,窮理盡性;通天地鬼神之道,立人生脩養之方;順吉凶禍福之常,為日用起居之則;固與科學之義同,初非惝況無據之談,迷离莫詰之論;
故中國一切文物制度,無不準是而成;人倫綱紀,世道規範;以及醫卜之技,言行之箴;政教所成,禮法所制;初無不由是而出,所謂規法是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