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宮者分乾坎艮震巽離坤兌八宮。各八變。成六十四卦。此序卦之自生也。
本卦者亦依八卦之生化。而以乾兌震離巽坎艮坤之序。分屬一卦。以成八屬。
此明卦氣之消長為循環也。相錯者以卦之交錯。分乾坤坎離震艮巽兌。相交錯而成行。以循環而為序。即周易上下經之序也。
相和者亦卦之交錯。合其體用。明其常變。和先後天之例。一伏羲文王之序。並及連山歸藏之成規。
與本宮本卦參照而為序者。即雜卦傳之序也。蓋卦變本多。變必有例。易以明變。則一變有一序也。以此四者舉其凡。若盡其變。尚不止耳。
六十四卦既由八卦出。八卦之序。已有不同。
則六十四卦之序。自分多類。不過後天易象重在交錯。二五流行。無不交互。天下萬類無非錯行。合則以生。分則以化。推之不盡。用之不窮。則當以文王所序之例為主。
以能象現在之事物。而可推諸往來之氣數也。其他各例。以備參考。俾知序變則用殊。易道不窮。則變例無盡。
有後聖者出。推而廣之亦足與文王易同。則變例之存。將有待于推闡。不獨溯源探本已也。
文王所定六十四卦次序。大別之為上下篇。而上篇統于乾坤坎離。下篇統于震艮巽兌。此大略也。
其實皆相錯交互。明氣之周流。二氣消息往復無已。自為環行。係後天自然之象。
由先天既變。氣隨形化。數隨事見。天道存于人物。化育寓于時位。皆莫為而為。莫致而至。以繼往啟來。垂今鑒古。無不符合。故為易之主體。而見卦之大用也。
上篇三十。首乾坤而終坎離。明先後天之卦象異主。坎離即以代乾坤。為宇宙之樞機。運陰陽之中極。而天地間萬物從此生化也。
下篇首咸怛終既未濟。即本上篇乾坤坎離交錯。而成人類之萬事萬象。
以震艮巽兌縱橫其間。明事物之回環曲折。無窮無盡。人主其中。以代天地。並化育。為世界開化。為物類建極。以成天地人三才之德。
而全易卦六爻之用。此下篇三十四卦始終。與上篇大同。皆以乾坤起。坎離終。而更交錯之也。
蓋後天之象異先天者。以多變也。變因于交錯。而天地既判。人物已繁。往來其中者。形與氣也。司形者數。司氣者神。神主于隱。數行于顯。于是一者分為二矣。
先天一氣。同屬乾坤。雖二仍一。以氣同也。後天之變。乾坤分居。坎離代用。形氣並具。二者乃分。
故後天統于水火。分于木金。而同寓于土。非復先天二氣之一源。生化盡于乾坤。周回歸于陰陽。其象簡。其數單。而明顯易見。純一易名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