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王之卦。既以坎離震兌。分列四柱。則乾坤巽艮。自隨之而各屬其類。因後天事物。以形為主。形氣所成。以方為定。二五所生。隨其類而位于一方。水從北。火歸南。木在東。金居西。土行中央。而運四季。各有其序也。
水與金接。火與木連。風木相依。水天一氣。山土成地。而載萬物。相生則承其氣。相制則抗其位。各有其次也。
故先天乾為天。包舉宇宙。後天則屬金。建位西北。先天坤為地。載育群倫。後天則屬土。序次西南。
南為離火。與土相生。北為坎水。與乾相得。
而西方之兌屬金。亦生自土而類于乾。艮為山。為氣之終。與土同類。而水泉潛焉。
震為木之生地。木雖生于水。必得土之培。故自山出。巽亦木也。風之所見。風亦氣也。火之所燃。其性相宜。其位相接。故成環也。
水為火仇。金為木敵。土受木制。金被火刑。水逢土掩。氣為風搖。相異其性。相抗其位。相制其能。相隔其次。故成錯也。環則氣順生成。錯則氣變化見。分則為四為八。推之無盡。合則為五為二。返之太極。此固後天自然之象。亦文王卦位次之所定也。
且文王卦。為推伏羲卦之用。而盡其變也。即本先天氣數。推至後天事物。以求其遞嬗之跡也。
故伏羲卦位次。為易之體。文王卦位次為易之用。因用得體。因體得用。原無二致。則伏羲卦之位次。即文王卦之前身。而文王卦之位次。即伏羲卦之變象。
二者一而二也。由其異以求其同。知其同以辨其異。此習易者之所先務。而不可不通之為一。以明其旨之所在。與象之所示也。
如文王八卦之序自震始。與伏羲似同。而一則出于坤。為陽始生。一則變于艮。為陽已動。是不同也。蓋先天之氣。一六為水。三八為木。其序同也。
後天之物。因土制水。因水生木。其用殊也。故甲乙為木。必得壬癸之生源。而甲已化土。方成生化之大用。
若徒水不生木也。有土以培之。有山以蓄之。則水用見。而木道成,此後天之序。有異于先天。
而震坤之位。有殊于前象者也。先天生化本乎氣,故五行順序。後天生化存乎形。故五行錯行。
一年之序之自春始。一日之氣自寅見。一地之氣自東起。故後天以震司動令也。動者自靜出。則震必自艮出。艮者止也。由動而止于靜。此艮為氣之終。
由靜而漸于動。則艮又氣之始。故艮者始終之地。先天以艮入地。後天以艮出水。故艮之先後天。皆為終始之樞。而在後天尤至顯也。
東北之方。正生機所息。如春之先。冬之盡也。山土之中。正生物之所始。如木之根。草之荄也。故艮者萬物之所資以生育者也。其同者則為坤。故與抗位。然後天之序分相次也。以升降言。則坤艮相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