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苏氏易传》具有深厚的蜀学特征和家学渊源,故能成其浓郁的个性特征,不仅成为三苏学术在哲学方面的代表之作,而且能成为在易学史上具有特色的作品留传后世。由于《苏氏易传》能够海纳百川,酿杂为醇,故能高出常物,翘楚群雄,成为一代制作而雄视百代。由于《苏氏易传》坚持借天道谈人事,屏弃玄谈,切近事理,故将易学从清谈家的麈尾拂尘中解脱出来,成为讲哲理,言人事,砺道德,明心性的实用之书,使之既具有精湛的学术造诣和充分的思辩特色,也具有指导修身,学为世用的经典功能。
《象》曰:风行天上,“小畜”;君子以懿文德。
夫畜已而非其人,则君子不可以有为,独可以雍容讲道,如子夏之在魏,子思之在鲁可也。
初九:复自道,何其咎?吉。
《象》曰:“复自道”,其义吉也。
九二:牵复,吉。
《象》曰:“牵复”在中,亦不自失也。
九三:舆说輹,夫妻反目。
《象》曰:“夫妻反目”,不能正室也。
阳之畜“乾”也,厉而畜之。厉而畜之者,非以害之也,将盈其气而作之尔。阴之畜乾也,顺而畜之。顺而畜之者,非以利之也,将即其安而縻之尔。故“大畜”将以用“乾”,而“小畜”将以制之。“乾”进而求用则可,进而受制则不可。故“大畜”之“乾”,以之“艮”为吉;“小畜”之“乾”,以之“巽”为凶。“乾”之欲去于“巽”,必自其交之未深也,去之则易。初九“复自道,何其咎,吉”,进而尝之,知其不可,反循故道而复其所,则无咎。九二交深于初九矣,故其复也,必自引而后脱,盖已难矣,然犹可以不自失也。至于九三,其交益深而不可复,则脱輹而与之处#,与之处可也,然“乾”终不能自革其健而与“巽”久处而无尤也,故终于“反目”。
六四:有孚,血去惕出,无咎。
《象》曰:“有孚”“惕出”,上合志也。
九五:有孚,挛如;富以其邻。
《象》曰:“有孚,挛如”,不独富也。
凡“巽”皆阴也。六四固阴矣,九五、上九,其质则阳,其志则阴也。以阴畜“乾”,“乾”知其不可也;易以质阳而志阴者畜“乾”,“乾”知其不可也难。何则?不知其志而见其类也。六四“有孚,血去惕出,无咎”,六四之所“孚”者,初九也。初九欲去之,六四欲畜而留之,阴阳不相能,故伤而去,惧而出也。以其伤且惧,是以知阴之畜“乾”,其欲害“乾”之意见于外也。如此,以其为害也浅。而“乾”去之速,故“无咎”。若夫九五之畜“乾”也,则不然。所“孚”者既已去我矣,我且挽援而留之,若中心诚好之。然此“乾”之所以眷眷而不悟,自引而后脱。二者皆欲畜“乾”而制之,顾力不能,是以六四与上“合志”,而九五以其富,附其邻,并力以畜之。邻,上九也。
上九:既雨既处;尚德载,妇贞厉。月几望,君子征凶。
《象》曰:“既雨既处”,德积载也。“君子征凶”,有所疑也。
“小畜”之世,宜“不雨”者也。九三之于上九,其势不得不雨者,以“密云”之不可反而舍上九,则无与雨也。既已与之雨,则为其人矣,可不为之处乎?“乾”非德不止,九五、上九,质阳而志阴,故能“尚德”以载“乾”。“尚德”者,非真有德之谓也,九五、上九知“乾”之难畜,故积德而共载之,此阳也,而谓之妇,明其实阴也。以上畜下,故“贞”。“乾”不心服,故“厉”。以阴胜阳,故“月几望”。君子之征,自其交之未合则无咎。既已与之雨矣,而去之,则彼疑我矣。疑则害之,故“凶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