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苏氏易传》具有深厚的蜀学特征和家学渊源,故能成其浓郁的个性特征,不仅成为三苏学术在哲学方面的代表之作,而且能成为在易学史上具有特色的作品留传后世。由于《苏氏易传》能够海纳百川,酿杂为醇,故能高出常物,翘楚群雄,成为一代制作而雄视百代。由于《苏氏易传》坚持借天道谈人事,屏弃玄谈,切近事理,故将易学从清谈家的麈尾拂尘中解脱出来,成为讲哲理,言人事,砺道德,明心性的实用之书,使之既具有精湛的学术造诣和充分的思辩特色,也具有指导修身,学为世用的经典功能。
后夫凶,其道穷也。
穷而后求比,其谁亲之?
《象》曰:地上有水,“比”。先王以建万国,亲诸侯。
初六:有孚,比之,无咎。有孚盈缶,终来有他,吉。
五阴皆求比于五。初六最处于其下,而上无应,急于比者也。夫急于求人者,必尽其诚,故莫如初六之有信也。五以其急于求人也而忽之,则来者懈矣。故必“比之”,然后“无咎”。是有信者,其初甚微且约也,其小盈缶而已;然而因是可以致来者,故曰“终来有他,吉”。
《象》曰:比之初六,“有他吉”也。
言致“他”者,初六之功也。
六二:比之自内,贞吉。
《象》曰:“比之自内”,不自失也。
以应为比,故自内于二,可谓“贞吉”、“不自失”者;于五,则陋矣。
六三:比之匪人。
《象》曰:“比之匪人”,不亦伤乎?
近者皆阴,而远无应,故曰“匪人”。
六四:外比之,贞吉。
《象》曰:“外比”於贤,以从上也。
“上”,谓五也。非应而比,故曰“外比”。
九五:显比。王用三驱。失前禽,邑人不诫,吉。
《象》曰:“显比”之吉,位正中也;舍逆取顺,“失前禽”也;“邑人不诫”,上使中也。
王弼曰:“为比之主而应在二,‘显比’者也。比而显之,则所亲者狭矣。夫无私于物,惟贤是与,则去之与来,皆无失也。三驱之礼,禽逆来趋己则舍之,背己而走则射之,爱于来而恶于去也,故其所施,常‘失前禽’也。以‘显比’而居王位,用三驱之道者也。故曰‘王用三驱,失前禽’也。用其中正,征讨有常。伐不加邑,动必讨叛,邑人无虞,故不诫也。”“此可以为上之使,非为上之道”也。
上六:比之无首,凶。
《象》曰:“比之无首”,无所终也。
“无首”,犹言无素也。穷而后比,是无素也。
小畜卦(第九)
巽上
乾下
“小畜”,亨。密云不雨,自我西郊。
《彖》曰:小畜,柔得位而上下应之,曰“小畜”。
谓六四也。六四之谓小矣,五阳皆为六四之所畜,是以大而畜于小也。
健而巽,刚中而志行,乃亨。
未畜而亨,则“巽”之所以畜“乾”者,顺之而已。
“密云不雨”,尚往也;“自我西郊”,施未行也。
“乾”之为物,难乎其畜之者也。畜之非其人,则“乾”不为之用。虽不为之用而眷眷焉,不决去之,卒受其病者,“小畜”是也。故曰“密云不雨,自我西郊”。夫阳施于阴则为雨;“乾”非不知“巽”之不足以任吾施也,然其为物也,健而急于用,故进而尝试焉,既已为“密云”矣。能为“密云”而不能为“雨”,岂真不能哉?不欲雨也。雨者,“乾”之有为之功也,不可以轻用,用之于非其人,则丧其所以为“乾”矣。“乾”知“巽”之不足以任吾施也,是以迟疑而重发之。欲之于“巽”而未决,故次于我之“西郊”。君子是以知“乾”之终病也,既以为云矣,则是欲雨之道也,能终“不雨”乎?既已次于郊矣,则是欲往之势也,能终不往乎?云而不雨,将安归哉!故卦以为“不雨”,而爻不免于雨者,势也。君子之于非其人也,望而去之,况与之为云乎?既已为云矣#,又可反乎?“乾”知“巽”之不足与雨矣,而犹往从之,故曰“密云不雨,尚往也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