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与自然的关系一直是人类社会关注的问题。道教的自然观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。人与自然和谐的规律是天人合一和道教自然。
人法地、地法天、天法道、道法自然是道教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标准。它反映了道教天人合一的和谐理念和道教自然的和谐原则。

一、道教对理想仙境的追求。
道教对理想仙境的追求,其实是对人与自然万物和谐的向往,也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借助。这种追求一方面体现在对神仙洞府的描述上;另一方面也体现在道教神仙信仰和对自然的态度上。
对理想仙境的道教追求,首先体现在对神仙洞府的描述上。早在《山海经》中,昆仑山就有万神共住,山上有西王母、黄帝等神仙居住。山上有各种各样的神兽,有不死树,有掌管不死药的仙人,有像蜜蜂一样强壮的鸟,有像鸳鸯一样大的鸟,有无核仙果无核仙果和草。《庄子·逍遥游》中描述的仙人是:鄙姑射山,神人居焉,皮肤如冰雪,绰约如处子,不吃五谷,吸风饮露,乘云御龙,游遍全国。此外,还有大量描述道教的神仙洞府的经典,如《史记·封禅书》:海上有三座神山,叫蓬莱。方丈。
列子《冲虚真经》载:海上有五神山,一叫岱舆,二叫员桥,三叫方壶,四叫颍州,五叫蓬莱。东汉道教正式形成后,逐渐形成了以三十六洞天、七十二福地为主的人间仙境,成为道教徒修道、举办宗教活动的神圣殿堂。道教所描述的这些仙境和洞天福地,都是道教神仙居住的地方,也是保护自然环境的最佳场所,也是自然界最和谐的福地。
道教对理想仙境的追求也体现在神仙信仰中。道教的根本信仰是道,道生天生地化生万物,是宇宙的本源。老子也是道的化身,圣母碑说:老子,道也。所谓聚则成形,散则为气。老子一气化三清。道教认为:天下万物皆生于有,有生于无;天下万物从无到有的化生过程是:道生一、一生二、二生三、三生万物。天有三十六天,地有三十六地,天地四渎,十洲三岛,洞天福地等,都有神仙圣真主理。天地万物道化生,神仙也是道气所化。
因此,人们对神仙的信仰反映了人与自然的关系。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,道教主张人法地、地法天、天法道、道法自然。在一切中,人是最精神的,能够理解和掌握自然的方式。所谓圣人知道自然的方式不能违背,所以他们应该这样做,辅以一切做,遵循自然规律而不妄为。因此,道教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。平衡是对自然神的敬畏和崇拜,然后是对自然万物的关怀和保护。
道教对理想仙境的追求也体现在对自然的态度上。道教追求的理想仙境,其实是人们向往的一种顺应自然、无为而治的逍遥境界。道教认为,自然界万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有自己固有的规律,都遵循一定的自然规律。所谓天地之性,万物皆宜。任其所长,所能为,所不能为,不能强也。庄子认为,天地、日月、星星、动物和树木都有其内在的本性和规律。天地固有,日月固有,星星固有,动物固有,树木固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