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你不了解自然规律,轻举妄动,就会导致灾难;如果不顺应自然之道,刻意行动,以人灭天,就会乱天之经,逆物之情,必然导致云不等族而雨,植被不等黄而落,日月之光以荒,以及灾害、植被、昆虫的灾难性后果和生态危机。相反,如果你能使你的行为符合宇宙的运动规律,你不仅可以一切都是大大小小的,走在路上,所以没有凶猛,还可以天人合发,万变定基,从而达到人与环境和谐共处的境界。
二、道法自然的和谐原则。
道法是自然的,意思是纯任自然,不逆自然而行。《道德经》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河上公注道性自然,无能为力。道的本性是自然的,以无为为法则。道化生万物,自然无为而生,不受任何外物的限制。因此,道法自然是指天人和谐,主张天人之间自然共生,共同遵循自然法则。
我们认为,道教自然的和谐原则体现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,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。
1.人与自然万物是道的化生,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原则。道教认为,天地万物都是由道化生的,所以一切有形,都包含道性。
道的本性是自然无为的,可以化生万物,即自然之道贯穿天地。人的天地遵循自然之道,人也遵循自然之道。天地和人都符合自然之道。一切都是按照道赋予的气质,有自然生存和发展的权利。人类没有权利或理由干扰它,更不用说随意伤害或杀戮了。所谓天地之大德天生,人应与天地合其德,对万物利而不害,辅助万物自然生长。这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基本原则,任何人都不能随时破坏。
那怎样才能使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呢?老子认为,人要效法天,效法地,遵循道的自然规律,从而达到和谐共处的目的。葛洪的《抱朴子内篇》说:天道无为,任物自然,无亲无疏,无彼无彼。这里所说的任物自然,就是要让人遵循客观规律,顺从无为之道,与一切外物和谐共处,从而获得人与自然的整体和谐。
2.人与自然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,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原则。道教认为,人与自然是一个统一的整体,应该相互尊重,和谐共处。黄帝阴符经说:天地万物之盗,万物之盗,人万物之盗,三盗既宜,三才既安。可见,人与自然的共存是天道自然的规律,自然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。
太平经又称:天气越来越好,地气越来越好,二气相通而为中和之气,相受共养万物,无复有害,故称太平。天地中和同心,共生万物;男女同心生子;父母和孩子三个同心,共成一家。君臣民三人共成一国。也就是说,自然界中的一切只有和谐相处才能共生共长,这是永恒的自然规律。
道教还认为,人是道的中和之气,是万物中最灵气、最聪明的物类。所以,把人放在万物之师的位置,为理万物之长。换句话说,人负责管理和爱护一切,人应该助天生物和助地养形,使自然更加完美,人与自然更加和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