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傳至今,注說不一; 漢宋各異派,儒道不同宗,遂致議論紛歧,爭持齟齬,徒亂人意,何裨聖經?今茲講易,務求闡明微言,表章至道; 不執于宗派之習,不徒為同異之求; 即令漢宋諸儒有所卓見,能探經旨,不睽經義,仍可互相引證,期其貫通; 無問其人,祇徵于是,則于聖人講示之後,又可多得研究之助云爾
坤納乙癸,示陰氣之偕行;震巽以木而納庚辛,示木受制而後成用也;
坎离納戊己,以水火之用成于土也;
兌艮納丙丁,以金受火制,土為火生,各得其用也。
故其數與原位異,此先後天之殊,体用之不同也;然此所納亦有異同,則用者取義不一也;
如歸藏異乎連山,周易異乎歸藏;皆後天之用,非關先天之体用也;
其義詳洛書中。河圖洛書一体一用,各有其指也;故在圖之數,方位相當;次序無亂,與伏羲之卦象同;而為一切數之根本,有不易者也。
圖中之數,雖自一至九;而五十二數,卻在中心;
故分數時,應分陽數一三七九,與陰數二四六八相對以合;另提五十二數為中心立極。
依陰數逆行之例,與陰數之始四終六;則一三七九,與四二八六適恰相當;而生成之功見,生化之序明;而五十二數亦正相當。
若不如是,則位與數失,陰與陽乖;不克生成萬物矣!故一三七九陽數,必順次行;四二八六陰數,必顛倒而逆行;此必然之理。人知陽數順行,而不知陰數逆行;遂不明數之大用,此惑也。
夫使陰數亦如陽之順序而行,則一與二,三與四,五與六,七與八,九與十,相對而論,皆不能合;更何生成之功可言?蓋必一順一逆,一依次,一倒行;方能合其位,而成其用;而後一與四合,二與三合,七與八合,九與六合,五與十合,相得而皆有合;以成中極之數皆五也。故曰:「天數五,地數五。」五位相得而有合也。
言合乎五,即合天地之心;在道言之,即合中和之德,示人執中用之道也;
蓋數十而位五,唯五乃中;不得其五,即不得其中;不得其中,必有所偏;
偏則害生,安能致生成之用?通天地之心哉。故五位之合,必依陰數逆行,而後得之也。
且陽順陰逆,氣之自然;逆之云者,對陽順言;其實不過一往一復,一左一右而已。陰氣原與陽對行,陽左則陰右,陽先則陰後,陽升則陰降,
自然而然,非圖之有異也;如晝夜寒暑,互相推移,而日歲以成;若同一途,則一氣獨用,不復有生化之功矣!故言數不明可證于象,以象之明見于目也。
今就圖象證之,亦自可見;陽自一左旋至九,序位皆順;陰自四右旋至六,序位倒逆;
而恰合一六、三八、二七、四九、五十,之五行數,不待移易;即此可知天地大數,不离陰陽生化之功,不外陰陽順逆之用;而萬物以生,萬事以立,其微妙固非難測者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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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圖
河圖歌
天一生水地六成之地二生火天七成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