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六亲致一,我生即子,丙辛见木之类是也。
一说妻生者即子,两义在活法而取,各有理趣。
生我者为母,合我者为妻,成其物象相备。
亦六亲所生,致一而成者也。
如运中成象,益由根基,原有来意则成矣。
谓木火必无相停,各有轻重,为木重火轻。
运上遇火干火支,凑完真象。若四柱中:
原带火之临官,帝旺,长生,库墓等字,方是器完。
否则不真不实,不完不正,似是而非矣。余仿此义。
法如搜检。各禀吉凶。时与日月与年,干支八字。
要纵横来往勾合,互相取用,不可有一处分毫关照不到。
如四干乘四支,为各自占贵占煞,或年干乘月支时支取贵。
或年干取日支,日干取月支,月干取年支,有贵有煞。
或岁月二支,时日二支,自取干神贵气。
如此搜检庶不差误。
物须提豁。方明轻重。此一段须要先看四支,一一将所藏干气,提豁出来。
细推何者党众,何者力寡,何旺何弱,何轻何重。
方明得用神吉凶道理。
不去一一提豁,大纲昏蔽,难以忖度取舍。
荣而易枯,发身暂致。显而不露,成物岁寒。脆虚浮嫩之气,休废败绝之乡,得支干夹扶,暂合而发于一时。
倘遇岁运将赞助之神伤坏,或抑扬其无气,则易败而不长久。
如物不显露用神有气,合神成象相乘,一路运中无破则耐久远。
纵有岁君逐年驳杂,乃浮云蔽日,树影横阴而已。
故不在露其干,支中隐藏有气得生。反远大也。
夺胎换骨。意出自然。舍本逐末。原非真义。本象如有财官贵神,又有别位通气。有化有象有类。引用却清。
宜乘福地者,非勉强而行气,类有感必有所至也。
欲化真象,如丁壬化木之类。
万一妒合争战未成者,忽至运中却资助本象具体。
乘其本象财官等贵,则弃其本象之真,逐其未节之气。
大器磁基,自然遏恶而扬善。
体局若大,本源若重,用神若专,兼带贵人德秀。
虽有大耗、元辰、刃煞等件为恶,反能助威。
则所谓遏恶而扬其善矣。
薄才体局,方知害物更伤人。
岁与日辰力虚薄不专,被吉凶神煞播弄,随气动荡。精神被其所役,自家主张无定。多是凶煞象内,刃煞亡劫金刃白虎之类作为,故非德秀纯厚之气比也。建业立事,虽有偶成,岂不害物损人也哉。
贵人禄马交错,勾绞元亡多端。
贵气不欲烦杂,用财只用财,用官只用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