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戌年二十六岁结婚,大运庚辰。其实年上的己土七杀并非代表命主的丈夫,因为己在“宾位”,又不是从“主位”透出来的,只作男友,不是丈夫。甲戌年结婚的原因是卯戌合,把戌土夫星合到夫宫;戌冲辰,冲起辰土去合酉金,使酉不冲卯也。
段氏盲派命理刑冲合害详论评注 2
第三节 刑冲合害详论
1.天干五合
干合:其意是亲合、合作、占有、取得、亲近之意。天干五合以合为主,以化为辅,化是表意的,我们暂时不讲化成什么,化对于命理中没有实质的意义。
学人注:
段先生认为天干五合 “化对于命理中没有实际的意义”,此说存疑。因为古代命理诸格局中就有“化气格”,《滴天髓》曰:“化得真时只论化,化神还有几般话。”甲己合化土,为 “中正之合”,甲化为戊,己仍为己;乙庚合化金,为“仁义之合”,乙化为辛,庚仍为庚;丙辛合化水,为“威制之合”,丙化为壬,辛化为癸;丁壬合化木,为 “淫睨之合”,丁化为乙,壬化为甲;戊癸合化火,为“无情之合”,戊化为丙,癸化为丁。
另外,还有“夫从妻化”、“妻从夫化”之“反化”局。
化气格成者,天干五行性质发生了改变,那么十神也就随之而变化。
不化者,就有后面的六种说法。
先举两个例子来说明化气格。
才 财 日 官 才 财 日 (劫)
乾造:壬 癸 己 甲 —— 乾造:壬 癸 己 戊
辰 丑 未 戌 辰 丑 未 戌
日时甲己合,支全四库,合而化土,那么时干之甲木可看成戊土。生于小寒后四日,癸水用事,并非己土秉令,为“化气失时”。甲己本为“中正之合”,但因 失时,不“中”不“正”,命主为人正是如此。土旺则欲去水,壬癸并透去不掉,故不富。财星去不掉(不能完全控制),但又受了伤,克父又不利妻。壬戌年丧父,同年妻瘫痪在床。妻病愈后外出工作,夫妻聚少离多。
劫 财 日 官 (劫)比 日(劫)
乾造:壬 丁 癸 戊 —— 乾造:(丙)丁(丁)(丙)
戌 未 巳 午 戌 未 巳 午
年月丁壬合,日时戊癸合,支全南方一气,火气炽盛。年月之合,夫从妻化火,可将壬作丙看。日时之合,正化为火,癸可作丁看,戊可作丙看。火的气势足矣,欲制戌中辛金,未戌刑,辛金被制而吉。戊申、己酉运,戊己虚透等于巳午虚透,再加上巳申、巳酉合绊,火虽盛却未能成大事。己酉运甲申年,妻星合入命 中,认识其妻。乙酉年同居。丙戌年,戌被刑到位,结婚,生子。此命如作从财看亦无不可。(即天干五行属性不变,仍作原五行论)
干合有六种说法:
合去:天干合,而某一字因为太弱合即被去。
学人注:合去,则被合而失去,代表某六亲或事物失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