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戌年二十六岁结婚,大运庚辰。其实年上的己土七杀并非代表命主的丈夫,因为己在“宾位”,又不是从“主位”透出来的,只作男友,不是丈夫。甲戌年结婚的原因是卯戌合,把戌土夫星合到夫宫;戌冲辰,冲起辰土去合酉金,使酉不冲卯也。
劫 财 日 劫
乾造:丙 辛 丁 丙
午 卯 卯 午
辛为父,丙命而去之,早死父,因辛纯无气,可断少年死父,丙辰年死父。
学人注:
丙辰年命主十一岁,大运行壬,一壬难冲三丙,丙火旺而合去辛金财,辛财为父故丧父。其实此命早年丧父还有一个原因,终南口诀:“年时同柱,局中有受伤之财,早失严椿。” 同理,“年时同柱,局中有受伤之印,早失慈萱。”一般应于年柱限。此二诀中的财、印要在年月柱,切要与“我”有关。例如:
伤 食 日 伤
乾造:甲 乙 癸 甲
寅 亥 亥 寅
年支寅中的丙火财为父。年时同柱,寅亥合,灭了丙火,三岁丙辰年丧父。关键,寅是从时柱“移位”到年上去的。这是题外话。
合伤: 相合而被克的一方因为弱而受合而伤,合伤之力比合去略轻,故在判断人的死亡时间上,要略晚一些。故命局出现合伤的情形,一般说待时而应。
学人注:合伤的“待时而应”,一般指被伤者的应期。
比 才 日 食
坤造:丙 辛 丙 戊
午 卯 戌 子
丙火克重克伤,死父应在青少年,壬戌年17岁死父。应壬戌者,丙壬冲之故。
学人注:
月上辛财为父,有戌根与戊源,受伤的程度略轻于上造,但十七岁丧父也算早了。原因是局中卯戌合火,午戌合火,戌中辛根被去,庚寅运三合火局克金,壬戌年壬冲丙激起旺火,戌中辛受伤的应期。
【按】:辛金为父亲,受伤在月干,所以父亲丧于命主月柱限内。
才 劫 日 伤
乾造:乙 庚 辛 壬
巳 辰 卯 辰
乙为父,有气而弱,乙庚合,原局合伤父星,待时而应父灾。丁丑运,劫财庚临旺地,甲戌年父逝。应甲戌者,甲庚冲,辰戌冲之故。
学人注:
段先生对此造的解释很粗糙,而且有误,不足以信。
年干乙木偏财生于辰月是“冠带”,其气升,又有卯、辰之根和壬水之源,强而不弱(段氏言“有气而弱”者,误)。乙庚合,庚金“输于乙妹”,况且庚在辰月为“养”地,且支无强根,还没有能力去“合伤父星”。这是其一。
“丁丑运,劫财庚临旺地”一句尤谬!丁克庚,庚临丑是“墓”地,其气衰也,怎么能说是“临旺地”呢?
“应甲戌者,甲庚冲,辰戌冲之故”,段氏没把“之故”的具体命理依据写出来,估计他的意思是:甲戌年,甲庚冲,冲动了庚金,庚金动而伤乙;戌冲辰,戌中辛也伤了辰中乙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