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戌年二十六岁结婚,大运庚辰。其实年上的己土七杀并非代表命主的丈夫,因为己在“宾位”,又不是从“主位”透出来的,只作男友,不是丈夫。甲戌年结婚的原因是卯戌合,把戌土夫星合到夫宫;戌冲辰,冲起辰土去合酉金,使酉不冲卯也。
学人注:
五合与换象,这是段先生提出的新观点。灵活运用,可以看出许多信息。
如“一方能定义另一方面的性质与特征”,段先生仅列举“劫财合财”(阴日干的劫财可合偏财)、“食神合印”(阴日干的食神可合正印)、“伤官合印”(阳日干的伤官可合偏印)三种情况,鄙人在此详述如下:
阳日干:比肩与正财合、劫财与七杀合、食神与正官合、伤官与偏印合、偏财与正印合。(日干甲为例:比肩甲与正财己合,劫财乙与七杀庚合,食神丙与正官辛合,伤官丁与偏印壬合,偏财戊与正印癸合,余仿此)
阴日干:比肩与正官合、劫财与偏财合、食神与正印合、伤官与七杀合、正财与偏印合。(日干乙为例:比肩乙与正官庚合,劫财甲与偏财己合,食神丁与正印壬合,伤官丙与七杀辛合,正财戊与偏印癸合,余仿此)
又如“一方与另一方表示同一种信息”。段先生以“伤官合官”为例(按:此说有误,因为不管日主是哪个天干,伤官都不可能与官合,只有与杀、枭合,见前述),鄙人手上有一例是“伤官合偏印”的:
伤 伤 日 枭
乾造:辛 辛 戊 丙
亥 丑 申 辰
丙辛合,伤官合偏印,伤官代表聪明、口才,印代表文化、房子,相合而“表示同一种信息”,即偏印也代表口才,伤官也代表房子。戊戌运,乙酉年,辰酉合解辰戌冲,酉金伤官合入命,此年命主购房。
“一方与另一方象可以互换”。象的互换是说十神之象的互换。举一例:
食 比 日 印
坤造:癸 辛 辛 戊
巳 酉 未 子
正印与食神合,那么正印戊土就可以看作食神儿子。时干正印为长子,日支偏印为女儿,年支巳火(戊禄)为次子,命主刚好有二子一女,女儿居中。未土与时支子水相穿害,女儿不听话。丙运,与辛合绊,丙被困,丙与戊为半禄关系,困了丙等于困了戊,命主在丙运中其长子的运气很不好。寅运,戊临长生,长子的事业有发展。
我们分别择例而论。
财 印 日 劫
乾造: 辛 甲 丁 丙
丑 午 丑 午
此造劫财丙合财,表示他取财的手段是用劫的方式,不是合法劳动所得,财在年上,是他人的财,又财库与禄相穿,表示是通过暗中较量而得财,实际是个赌徒。因丑午之穿,主要是丑坏午,赌输而被迫外出躲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