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六变之数,去其交数,取其用数,得二万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万七千四百五十六■,分为十二,前六限为长,後六限为消,每限得十三■九千九百六十八万之一百六十七■九千六百一十六万。
十分为百,百分为千,千分为万,犹根之有干,干之有枝,枝之有叶,愈大则愈少,愈细则愈繁。合之斯为一,衍之斯为万。
是故乾以分之,坤以翕之,震以长之,巽以消之。
长则分,分则消,消则翕也。
乾四分取一以与坤,坤四分取一以奉乾,乾坤合而生六子,三男皆阳也,三女皆阴也。
兑分一阳以与艮,坎分一阴奉离,震巽以二相易,合而言之,阴阳各半。是以水火相生而相克,然後既成万物也。
体者八变,用者六变。
是以八卦之象不易者四,反易者二,以六卦变而成八也。
重卦之象不易者八,反易者二十八,以三十六变而成六十四也。
故爻止於六,卦尽於八,策穷於三十六,而重卦即於六十四也。
卦成於八,重於六十四,爻成於六,策穷於三十六,而重於三百八十四也。天有二正,地有二正,而共用二变以成八卦也。天有四正,地有四正,而共用二十八变以成六十四卦也。是以小成之卦,正者四,变者二,共六卦也。
大成之卦,正者八,变者二十八,共三十六卦也。
乾坤坎离为三十六卦之祖也,兑震巽艮为二十八卦之祖也。
卦之正变共三十六,而爻又有二百一十六,则用数之策也。
三十六去四则三十二也,又去四则二十八也,又去四则二十四也。故卦数三十二位。
去四而言之也,天数二十八位,去八而言之也。四者乾坤坎离也,八者并颐中孚大小过也,十二者兑震泰既济也。
阳四卦十二爻,八阳四阴,以三十六乘其阳,以二十四乘其阴,则三百八十四也。卦之反对皆六阳六阴也。在易则六阳六阴也,十有二对也。
去四正者,八阳四阴,八阴四阳,各六对也。
十阳二阴,十阴二阳,各三对也。
一变而二,二变而四,三变而八卦成矣。四变而十六,五变而三十二,六变而六十四卦备矣。
复至乾,凡百有十二阳,至坤凡百有十二阴。至坤凡八十阳,复至乾凡八十阴,乾三十六,坤十二,离兑巽二十八,坎艮震二十,夫易根於乾坤而生於复,盖刚交柔而为复,柔交刚而为,自兹而无穷矣。
三、先天圆图卦数第三
气一而已,神亦一而已,有地然後有二,有二然後有昼夜,二三以变,错综而成,故易以二生,数以十二起。
而一非数也,非数而数以之成也。
地去一而起十二者,地火常潜也。
四、先天方图卦数第四
乾七子,兑六子,离五子,震四子,巽三子,坎二子,艮一子,坤全阴故无子。
乾七子,坤六子,兑五子,艮四子,离三子,坎二子,震一子,巽阴刚故无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