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序卦》:“豫必有随,故受之以随。”夫悦豫之道,物所随也,随所以次豫也。为卦,兑上震下,兑为说,震为动,说而动,动而说,皆随之 义。女随人者也,以少女从长男,随之义也。又震为雷,兑为泽,雷震于泽中,泽随而动,随之象也。又以卦变言之,干之上来居坤之下,坤之初往居干之上,阳来 下于阴也。以阳下阴,阴必说随,为随之义。凡成卦,既取二体之义,又有取爻义者,复有更取卦变之义者,如随之取义,尤为详备。
《象》曰:执用黄牛,固志也。(上下以中顺之道相固结,其心志甚坚,如执之以牛革也。)九三,系遁,有疾厉,畜臣妾吉。
(阳志说阴,三与二切比,系乎二者也。遁贵速而远,有所系累,则安能速且远也?害于遁矣,故为有疾也。遁而不速,是以危也。臣妾,小人女子,怀恩而不知义,亲爱之则忠其上。系恋之私恩,怀小人女子之道也,故以畜养臣妾,则得其心为吉也。然君子之待小人,亦不如是也。三与二非正应,以昵比相亲,非待君子之道。若以正,则虽系,不得为有疾,蜀先主之不忍弃士民是也。虽危,为无咎矣。)
《象》曰:系遁之厉,有疾惫也;畜臣妾吉,不可大事也。
(遁而有系累,必以困惫致危;其有疾,乃惫也,盖力亦不足矣。以此昵爱之心畜养臣妾则吉,岂可以当大事乎?)九四,好遁,君子吉,小人否。
(四与初为正应,是所好爱者也。君子虽有所好爱,义苟当遁,则去而不疑,所谓克己复礼,以道制欲,是以吉也。小人则不能以义处,昵于所好,牵于所私,至于陷辱其身而不能已,故在小人则否也。否,不善也。四,干体能刚断者。圣人以其处阴而有系,故设小人之戒,恐其失于正也。)
《象》曰:君子好遁,小人否也。
(君子虽有好而能遁,不失于义;小人则不能胜其私意,而至于不善也。)九五,嘉遁,贞吉。
(九五中正,遁之嘉美者也。处得中正之道,时止时行,乃所谓嘉美也,故为贞正而吉。九五非无系应,然与二皆以中正自处,是其心志及乎动止,莫非中正,而无私系之失,所以为嘉也。在《彖》则概言遁时,故云“与时行,小利贞”,尚有济遁之意;于爻至五,遁将极矣,故唯以中正处遁言之。遁非人君之事,故不主君位言,然人君之所避远乃遁也,亦在中正而已。)
《象》曰:嘉遁贞吉,以正志也。
(志正则动必由正,所以为遁之嘉也。居中得正,而应中正,是其志正也,所以为吉。人之遁也,止也,唯在正其志而已矣。)上九,肥遁,无不利。
(肥者,充大宽裕之意。遁者,唯飘然远逝,无所系滞之为善。上九干体刚断,在卦之外矣,又下无所系,是遁之远而无累,可谓宽绰有余裕也。遁者穷困之时也,善处则为肥矣。其遁如此,何所不利?)
《象》曰:肥遁无不利,无所疑也。
(其遁之远,无所疑滞也。盖在外则已远,无应则无累,故为刚决无疑也。)△■干下震上
(《大壮》,《序卦》:“遁者退也,物不可以终遁,故受之以大壮。”遁为违去之义,壮为进盛之义。遁者,阴长而阳遁也。大壮,阳之壮盛也。衰则必盛,消息相须,故既遁则必壮,大壮所以次遁也。为卦,震上干下。乾刚而震动,以刚而动,大壮之义也。刚阳大也,阳长已过中矣。大者壮盛也。又雷之威震而在天上,亦大壮之义也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