克制正财之物。正财为妻星,阳刃多者,有妨妻之嫌。
年柱:癸()未()
月柱:庚(食神)申()藏干庚(食神)、藏干壬()
日柱:戊()子()
时柱:庚()申()藏干庚(食神)、藏干壬()
此例,食神过多。
年柱:丁()巳()
月柱:丙()午()阳刃
日柱:丙()午()阳刃
时柱:甲()午()阳刃
此例,阳刃重逢。
19.官鬼重,则昆冲消疏。七杀兴,则己身不利。
注:官鬼是指称正官过多,官多称鬼。意即是指四柱正官四位以上。由于正官可以制比、
劫,而比、劫即是兄弟。所以正官重重,而制比、劫,则主兄弟分散。
七杀过多,则制克日主过甚,乃主不利自己。
20.夫妻偕老,皆因财旺身强。
子女盈眸,只为官与煞盛。
注:夫妻白首偕老,以日生与财星两相力停,这是指男命之说,以男命以正财为妻星。
男命,以正官或七杀皆可以指为子息,如果正官或七杀在长生、临官等之位,也不逢
冲,刑及凶煞,是可以指为子女很多。
官兴煞盛,指官、杀在旺支而不是指正官、七杀很多。
21.四柱相生并吉曜,三代皆全。
五行克战与凶星,六亲不和。
年柱:甲()辰()
月柱:丙()辰()
日柱:戊()戌()
时柱:庚()申()
此例,年甲木、月丙火,顺生戊土日,又生时柱庚金。四柱天支不见冲、刑,主二代皆吉祥。
年柱:甲()戌()
月柱:戊()辰()
日柱:壬()戌()
时柱:丙()午()
此例,年克月、克日,日克时,主六亲不和、亦无助力。
22.若女命反此参详婆是偏财,若是伤官当寿者。公为比、劫,如逢七杀命难延。
财、官兴盛,必招富贵之夫。食、比司权,当生贤孝之子。
注:此节是论女命之六亲,女命以偏财为婆。比、劫为公。官为夫。食神为子。
这一个观点应是明代之观点,与清代略亦相似,论女命论及公、婆之书籍很少。此节
与常法合论,即是偏财为婆与父并论。比、劫为公与兄弟并论。官为夫星、七杀为次。
食神为子、伤官次之。
23.印绶能伤子息,逢财反得安康。
注:女命既以食伤为子息,而印能克食伤,也就是印旺者之女命,不利子息,设若四柱有
财星反制印之旺势,则可以解除克子之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