体用之说,动静之机,八卦主宾,五行生克.体为己身之兆,用为应事之端.体宜受用卦之生,用宜见体卦之克.体盛则吉,体衰则凶.用克体固不宜,体生用亦非利.体党多而体势盛,用党多则体势衰.如卦体是金,而互变皆金,则是用之党多.体生用为之泄气,如夏火逢土(泄气)
金生水,水生木,木生火,火生土,土生金。
金克木,木克土,土克水,水克火,火克金。
八宫所属五行
乾.兑金;坤、艮土;震、巽木;坎水;离火。
卦气旺
震、巽木旺于春;离火旺于夏;乾、兑金旺于秋;坎水旺于冬;坤、艮旺于辰、戌、丑、未月。
卦气衰
春坤、艮;夏乾、兑;秋震、巽;冬离;辰、戌、丑、未坎。
十天干五行
甲、乙--东方--木;丙、丁--南方--火;戊、已--中央--土;庚、辛--西方--金;壬、癸--北方--水。
十二地支五行属相
子--水--鼠,丑--土--牛;寅--木--虎;
卯--木--兔;辰--土--龙;巳--火--蛇;
午--火--马;未--土--羊;申--金--猴;
酉--金--鸡;戌--土--狗;亥--水--猪。
物数占
凡见有可数之物,即以此物起作上卦,以时数配作下卦,即以卦数并时数,总数除以六,取动爻。
声音占
凡闻声音,数得几数,起作上卦,加时数配作下卦。又以声音,如闻动物鸣叫之声,或闻人敲击之声,皆可作数起卦。
字占
凡见字数,如停匀,即平分一半为上卦,一半为下卦。如字数不匀,即少一字为上卦,取"天轻清"之义;以多一字为下卦,取"地重浊"之义。
丈尺占
丈尺之物,以丈数为上卦,尺数为下卦,合丈尺之数取爻(数寸不系)。
尺寸占
以尺数为上卦,寸数为下卦。合尺,寸之数,加时数取爻。分数不用。
为人占
凡为人占,其例不一。或听语声起卦,或观其人品,或取诸身,或取诸物,或因其服色、触其外物,或以年、月、日、时,或以书写来意。
右听其语声音,如或一句,即如其字数分之起卦。如语两句,即用先一句为上卦,后一句为下卦。语多,则但用初听一句,或末后所闻一句,余句不用。
观其人品者,如老人为乾,少女为兑之类。
取诸其身者,如头动为乾,足动为震,目动为离之类。
取诸其物者,如人手中偶有何物,如金玉及圆物之属这乾,土瓦及方物之属为坤之类。
因其服色者,如其人青衣为震,赤衣为离之类。
触其外物者,起卦之时,见水为坎卦,见火为离卦之类。
年、月、日、时起卦法
即以农历之年月日总和除以八求上卦,次以年月日时总和除以八求下卦,再以年月日时总和除以六求动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