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卦分阴阳,六位,五行。光明四通,变易立节,天地若不变易,不能通气。五行迭终,四时更废,变动不居,周流六虚,上下无常,刚柔相易。不可以为典要,惟变所适。吉凶共列于位,进退明乎机要,易之变化,六爻不可据,以随时所占。
金,受气于寅,胎于卯,养于辰,生于巳,沐浴于午,冠带于未,临官于申,王于酉,衰于戌,病于亥,死于子,葬于丑。
水,受气于巳,胎于午,养于未,生于申,沐浴于酉,冠带于戌,临官于亥,王于子,衰于丑,病于寅,死于卯,葬于辰。
土,受气于亥,胎于子,养于丑,寄行于寅,生于卯,沐浴于辰,冠带于巳,临官于午,王于未,衰病于申,死于酉,葬于戌,戌是火墓,火是其母,母子不同葬,进行于丑,丑是金墓,金是其子,义又不合,欲还于未,未是木墓,木为土鬼,畏不敢入,进休就辰,辰是水墓,水为其妻,于义为合,遂葬于辰。
《龟经》云:土,木动为辰土,火动为未土,金动为戌土,水动为丑土。又云:甲乙寅卯为辰土,丙丁巳午为未土,庚辛申酉为戌土,壬癸亥子为丑土。凡五行之王,各七十二日。土居四季,季十八日,并七十二日,以明土有四方,生死不同,此盖卜筮所用。
◎王相休废:休王之义,凡有三种。第一,辨五行体休王,第二,论支干休王,第三,论八卦休王。各以天时论之。
◎刑德:子午分行,谓冬至后当用畜养,水土为德。夏至后天气刑杀,人事亦应之,金火用事。一日之中亦复如是。卯酉刑德合门。【参《五行大义》】
◎重感:感而遂通天下之故。能君子者,重感可直断。
◎不可渎:卜筮不可渎,渎则不告。故不诚则不灵。断他人之卦,先断其人。其人非君子,虽谋不成。张载曰:"易为君子谋,无为小人谋。"故殷人虽卜得吉,神弗福也。
◎卦虽不好,世爻遇所克为应,应爻至乃吉。
◎六神:《京氏易传》虽不用六神,然而有天官地官,天官透出,即是六神。但天官地官用法,较六神复杂。所以,六神应该有别种用法,当论其生克王相,本质与天干阴阳、王相休废同。传统六神所主吉凶,当与诸多卦例合观判断。
六神起例:甲乙起青龙【木】,丙丁起朱雀【火】,戊起勾陈【土】,己起螣蛇【土】,庚辛起白虎【金】,壬癸起玄武【水】。
2)以下文字,似乎另有奥秘,仍要细细参详:
初爻上,二爻中,三爻下,三月之数以成。
一月初爻三日,二爻三日,三爻三日,名九日。余有一日,名曰闰余。初爻十日为上旬,二爻十日为中旬,三爻十日为下旬。三旬三十,积旬成月,积月成年。八八六十四卦,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八十四爻,成万一千五百二十策。